司机“礼让行人”停车路中间15秒,竟被拍违停记3分罚200元!
发布日期:2019-12-03 10:12:23 点击次数:
近日,北京发生了一件很“特别”的事。有位车主因不服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,于是把交警大队告上法院。

经过审理,法院一审驳回舒某的诉讼请求。因为在电子警察拍下的十几秒录像中,舒某违停时前方并没有行人经过且车辆一直处于静止状态,所以认为舒某的解释不合理。
不过由于电子警察拍摄范围和时间限制,具体情况我们也不得而知。小师妹假设舒某真是礼让行人,那后面十几秒的时间应该也足够启动车辆离开。对此你怎么看?欢迎留言区讨论~
法律中虽然没有明确临停的具体时长,但在允许临停路段停车,只要人在车内即停即走,没有妨碍行人通行就不会被罚。如果是在有禁停标志的路段,就算你只停了十几秒也算违停。

如果路面上没有看到上图这两种标志,那么可以看道路边缘的标线,黄色实线代表是禁停路段,黄色虚线代表允许临时停车。
一样的。交警现场执法时发现违停,通常会先进行劝离,立即离开的司机不会处罚,如果仍不离开的司机还是会被罚。但电子警察无法进行劝离,所以违停行为无法纠正,一旦违停就会被罚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三条
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、临时停车规定的,可以指出违法行为,并予以口头警告、令其立即驶离。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